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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可以豁免披露哪些信息—新《证券法》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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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股超5%的大股东减持为什么不公告

亲,您好,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满意请采纳,谢谢!

持股超5%的大股东减持为什么不公告


二、国内的公募基金具体有哪些销售渠道,哪个比较好?

证监会的官网网页链接在“信息披露”的“机构名录”中,可以查询到合法持牌的基金销售机构:这其中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独立销售机构等金融机构,在验证一个公募基金销售渠道是否合法可靠时,可以对照着名录查看。

国内的公募基金具体有哪些销售渠道,哪个比较好?


三、科创板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流程是否会出现暂停或暂缓情形?

在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发行人应当暂停发行。
若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则暂缓上市。
相慎御关重大事项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可以撤销注册。
证监会撤销注册后,股票尚未发行的,发行人应当停止发行;
股票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如孝脊持有渣渗人。

科创板发行人的发行上市流程是否会出现暂停或暂缓情形?


四、强制退市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

1、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上/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面值退市);
2、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
3、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深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1项、第2项情形的。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 1、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3、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 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4、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5、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 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1个月内仍未解决;
6、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等。
四、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 终止上市的情形。
对于强制退市这方面,各位投资者重点关注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即可。

强制退市的情形有哪些?


五、科创板上市公司出现什么情形,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你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此外,投资者需了解,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下是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科创板上市公司出现什么情形,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六、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科创板的交易规则可以分为五条:  1.上市后5天内没有涨跌幅限制,之后的涨跌幅是20%;
  2.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200股,可增加1股。
市价单单申报最多5万股,限价单单单申报最多10万股;
  3.申报价格:根据股票价格的高低,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降低低价股票的买卖价差;
  4.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定价交易是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根据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模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对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不仅满足成交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期外一定价格的交易需求,还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股票收盘价的大规模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影响  5.相关规则中未提及T+0:保留“御历持有上交所流通市值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网上发行”的相关规定,将目前一千股/手的申购单位降低至五百股/手,并将每个申购单位相应的市值要求降低至五千元。
相关内容: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根据《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与主板不同,科创板在盘后引入了固定价格交易模式。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收盘看涨拍卖后的时间优先顺序匹配收盘价申报单,当日收盘价为成交的交易模式  投资者应注意科创板股票的交易方式,不同的镇早搜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报告要求和成交原则上存在差异。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交易时间和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盘后定价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15:30,当日仍处于停牌状态的15:00只股票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上交所在每个交易日接受交易参与者9:30至11:30和13:00至15:30的收盘价申报,在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没有成交的声明可以撤销,撤销令只有在上交所交易主机确认后才有效。
  投资睁陵者应注意,在开市期间停牌的科创板股票可以在停牌期间继续申报,停牌当日复牌的,受理的申报参与当日复牌后的该股客票盘后定价交易。
如果当日交易所交易主机仍在15:00点暂停交易,则不再接受成交定价申报,当日接受的成交定价申报无效。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七、现在值得信赖的p2p网贷平台还有有哪些

网贷平台不是银行,而且银行都允许破产了。
判断是否安全,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运营3年以上或更久,网上无负面信息或极少,产品透明,能够按照金融部门的监管要求积极整改网站。
例如嘉e贷2022年上线合规运营至今,网站改版后信息披露逐渐完善,还能看每个月的运营报告很好。
还有你我贷、博金贷这类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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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证券法》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
长期来看,上市公司质量制约着资本的形成效率和运营效果,决定了资本市场的长期趋势,体现着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乱纤济的效能碧纳。
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有助于全面促进实体经济安全。
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础性制度,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其一,更加强调信息披露有效性。
在强调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对于发行上市及持续监管环节的信息披露,新《证券法》明确了充分、及时、简明、公平、同步等披露要求。
其二,扩充义务人范围和具体披露事项。
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做出公开承诺的主体,都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增加和细化了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范围,完善了定期报告制度,扩大了董监高信息披露保证责任范围。
其三,建立自愿信息披露制度。
将实践中上市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纳入规范范围,除遵守法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外,明确自愿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一致性等要求。
其四,确立公开承诺披露制度。
为了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新《证券法》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做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遵守新《证券法》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其五,加强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披露规范。
新增持股达到5%后每变动1%应当披露和违规增持股份限制表决权的规定,在权益变动披露报告中增加增持股份资金来源和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两项内容,对收购要约变更作出限制性规定,取消协议收购中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行政许可,延长收购人的股份持有期限。
新《证券法》下,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经济安全,上交所在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安排?针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企业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在遵守新《证券法》相关规定前提下,上交所全面落实五部委通知和证监会规定,做出适应性的监管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经济安全。
其一,优化科创板审核工作。
放宽审核时限,自2月3日起科创板首次公开上市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及其他相关审核中发行人回复时限等规则规定的审核时限,以及发行人更新财务报告的时限,予以中止计算。
正常推进受理和审核,支持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企业申请材料齐备的即报即受理,组织熟悉生物医药行业的专业审核人员集中攻关、快速审核。
通过审核系统在线办理业务咨询并简化咨询流程,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其二,优化发行承销服务。
及时调整待发行与发行中企业发行日程,鼓励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方式开展非现场路演。
研究创新服务方式,拟通过线上直录播方式举办上市仪式。
支援湖北省上市公司,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费,免收2020年湖北省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其三,优化信披监管和服务。
做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限售股份上市、债券付息兑回等相关公告及业务梳理,对相关业务事项作了衔接安排。
针对受疫情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审计难以正常开展,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的情况,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确实因疫情影响难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司,允许延期披露,原则上应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同时,落实适当放宽并购重组业务相关时限。
其四,加强上市公司风险排摸。
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摸排上市公司复工复产情况,了解疫情对上市公司生产经悔陪没营的影响,了解未能复工复产的原因和面临的实际困难。
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上市公司主要面临的复工难、物流不畅、资金流等压力,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方案。
同时,严密关注二级市场波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对濒临退市公司的风险因素予以重点关注,对疫情防控概念股炒作等类型化问题进行密切跟踪,对股票质押等可能影响市场整体运行的风险进行排查。

新《证券法》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编辑:刘青虹)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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